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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xi Jd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26, 2021
58106_rns_2021-07-26_31c502b2-4044-42b1-bd6a-dd530da5e74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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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 公司于2021 年7 月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廖志民先生、陶琨女 士、曹解军先生、袁志华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静女士、沈朝晖先生 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和惩戒。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 得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刘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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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沈朝晖、刘静 2021 年7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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