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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xi Jd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Aug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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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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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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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
|---|
| 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
| 三、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
|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6 |
|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 |
| 议案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 |
| 议案四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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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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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 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 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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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 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按要求发表意见。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 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 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 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 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优先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自备口罩,并配合会议现场测量 体温,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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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1年8月11日10点00分
(二)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1日
至2021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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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
| 1.01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2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3 |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4 |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05 |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06 |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07 |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1 | 选举廖志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2.02 | 选举陶琨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2.03 | 选举曹解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2.04 | 选举袁志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01 | 选举刘静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02 | 选举沈朝晖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4.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4.01 | 选举张绍芬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4.02 | 选举周佳琳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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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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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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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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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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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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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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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进行了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7 月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相 关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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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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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按程序选举新一届董事成员成立第四届董事 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董事会同意提名 廖志民先生、陶琨女士、曹解军先生、袁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1年7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符合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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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1: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廖志民先生: 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获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工 学学士学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咨询 (投资)工程师,全国首届“杰出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津贴,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2月至1990年10月在华东交通大学任土木建筑学院讲 师;1990年10月至1993年10月任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治理室主任;1993 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任深圳市金达莱环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10月至 2013年12月任深圳金达莱董事长兼总经理,执行董事;2004年10月至2008年8月 任江西金达莱有限执行董事;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任江西金达莱有限执行董 事;2012年7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廖志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6,760,5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廖志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陶琨女士: 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环境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金达莱项 目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深圳金达莱监事;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 任江西金达莱有限执行董事助理;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任股份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陶琨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4,24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陶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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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解军先生: 196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3月至2010年1月任深圳金达莱副总经理; 2008年9月至今任宜兴金达莱执行董事;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任股份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曹解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0,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曹解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志华先生 :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副教授,中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7月至2004年1月任华东交通大学教师; 2004年1月至2006年10月任深圳金达莱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深 圳金达莱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8年8月至2010年9月任江西金达莱有限执 行董事;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深圳金达莱董事;2011年3月至2012年7月任 金达莱有限采购部、制作部总监;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任股份公司董事、采 购部兼制作部总监;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采购 部兼制作部总监;2015年8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袁志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袁志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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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按程序选举新一届董事成员成立第四届董事 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 静女士、沈朝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静女士和沈朝晖 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 习证明,其中刘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1年7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符合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附件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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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静女士: 196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获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硕士学 位,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2 年7 月至1994 年6 月任陕西省 水利厅第四工程局财务科会计;1994 年6 月至2004 年6 月任西安统计学院会 计学院教师;2004 年6 月至今任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18 年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朝晖先生: 1981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北京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博 士学位,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7 月至2015 年6 月 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5 年6 月至2017 年7 月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2017 年7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 士生导师;2018 年8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沈朝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沈朝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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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四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按程序选举新一届监事成员成立第四届监事 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 事1名。经过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查,监事会同意提名张绍 芬女士、周佳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7 月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相 关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3: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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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3: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绍芬女士: 1985年出生,大专学历,电子商务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2006年9月至2012年7月历任金达莱有限行政人事部职员、行政人 事部助理、行政人事部副经理;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任股份公司行政人事部 副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股份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 股份公司行政人事部副总监;2018年8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张绍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张绍芬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佳琳先生: 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生物技术专业,助理工程师,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7 月至2018 年3 月历任股份公司研发中心 技术员、研发经理,2018 年3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
截至目前,周佳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周佳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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