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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xi Hongcheng Environment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2
Dec 3, 2012
56741_rns_2012-12-03_128b6fd5-3b40-4966-b0e5-b1b64ace8675.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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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2-045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 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1 年12 月13 日接到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 团”)通知,水业集团于2011 年12 月13 日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00,000 股,并计划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 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总股份的2%(含首次已增持部分股份)。水业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详见《江西洪城水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 041),公告刊登于 2011 年12 月14 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12年12月3日,本公司接到水业集团通知,截止2012年11月30 日水业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截止2012年11月30日,水业集 团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6,599,9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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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前,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7,975,917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32.72%,增持后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114,575,8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72%。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水业集团履行承诺,在增持期间未减 持其持有的洪城水业股份。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水业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发表了专 项核查意见,认为:水业集团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 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事宜已经和即将进行的信息披露行为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水业集团本次增 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依法可以免除要约 收购义务的情形,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 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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