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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xi Firstar Panel Technology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0

Sep 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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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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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0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更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9月2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20号),公司对关注函中提到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 查,并于2020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9),经事后审查,关注函回复的部 分内容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现将更新后的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更新部分已用楷体加黑 标示 ):

828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子公司江西 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星星”)、奇卉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卉咨 询”)和前海宇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保理”) 2020 年度向控股股东萍乡 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累计申请借款 23,000 万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补充 说明以下事项:

1. 公告显示,前述关联方借款的综合利率分为 7%10%12% 三个档次。你公司 821 日披 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创业板关注函〔 2020 〕第 395 号)显示,截至 2020816 日,公司已基本落实 11 亿元金融机构借款,相关借款资金成本在 4.875%5.22% 之 间。

1 )请结合你公司及子公司获取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资金需求说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必要 性及用途。

回复:

公司主营各种视窗防护屏、触控显示模组及精密结构件的研发和制造,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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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板电脑、可穿戴产品、VR(虚拟现实)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同时也广泛应用于车载电子、工控、 医疗器械等其他领域。公司致力于成为“智能终端部件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根据公司与萍乡经 开区管委会于 2018 年 11 月签署的投资协议,公司在江西萍乡的智能终端产业园项目将打造消费电子 视窗防护屏、触控显示模组和高精密结构件等“一站式”服务的智能终端电子产业制造基地,未来发 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2018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国内结构性去杠杆带来的融资环境收紧,使主动依靠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大部分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9 年公司因归还银行贷款后未 能及时取得银行续授信,导致公司短期流动资金紧张,迫切需要通过其他渠道融资恢复公司的流动性。 受 2018 年公司经营亏损以及 2019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等事项影响,银行对公司及子公司回收再贷 审批流程拉长,新增授信审批较为缓慢。2020 年公司订单保有量充足,春节及疫情期间产值稳步增 长,但受疫情影响各项支出(防疫、生产等)较大,至 2020 年 3-6 月份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异常紧张, 除上述股东借款外,2020 年 3-6 月公司合计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融资款 6.10 亿元, 销售回款20.03 亿元,而公司资金需求约34.25 亿元, 包括营运资金、支付银行及融资租赁利息本金等,资金缺口较 大。

面对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公司一方面积极整合内部资源,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并通过加快 回收应收账款、加强与银行的授信业务联系等措施,缓解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由 于 2020 年 3、4 月份主要银行融资款未到位,而公司订单充足,部分设备款、上游货款等费用支出紧 迫,因此公司寻求控股股东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服务公司各项业务,支持公司业务 发展以及公司上游供应链企业复工复产,改变由于资金紧张导致公司业务发展放缓的被动格局。

上述股东借款主要用于公司运营资金周转,以及支持宇通保理的业务开展。公司所处消费电子行 业,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因为其能为企业提供快速融资、加快资金周转等优点日渐兴起, 公司收购的宇 通保理通过向公司供应商等开展保理业务,在及时偿付供应商货款以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以供应商 抵押的应收账款为标的,向其他保理公司申请二次保理业务进行融资,以缓解资金压力。 2020 年国 内经济仍面临较多挑战,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产业链复工复产的协同配合有待增强, 公司通过宇通保理开展保理业务,稳定上游供应体系,助力上游供应链企业复工复产,为公司原材料 供应的及时性、生产的稳定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使公司能够对客户定制化需求做出快速响应,提 升市场竞争力。

2 )请结合你公司及子公司向第三方融资的成本补充说明前述每笔关联方借款利率确定的依据 及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向关联方支付显著高于市场水平的借款利息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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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实际控制人自 2019 年变更为萍乡经开区管委会后,萍乡经开区管委会为公司提供资金、管 理等支持,很大程度缓解公司资金紧张局面,公司更专注于市场的恢复和拓展,公司各业务板块销售 稳步上升,在原有客户订单恢复的基础上,公司视窗防护屏、触控模组、结构件等板块业务收入逐步 体现,并争取了后续产品项目的业务订单。2020 年上半年公司订单保有量充足,春节及疫情期间产 值稳步增长,但受疫情影响各项支出(防疫、生产等)较大,由于 2020 年 3、4 月份主要银行融资款 未到位,而公司订单充足,为保障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以及生产稳定运行,急需支付相关设备款、货款 等费用,因此公司寻求了控股股东的资金支持, 累计向关联方借款情况如下 :

借款人名称 关联方名称 借款本金
(万元)
借款期间 借款综合利率 预计支付利
息(万元)
宇通保理 汇盛工业 3,000 2020年3月19日至
2020年12月17日
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6月
17日利率12%;2020年6月18
日至2020年12月17日利率10%
243.50
奇卉咨询 汇盛工业 2,000 2020年3月20日至
2020年12月18日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
18日利率12%;2020年6月19
日至2020年12月18日利率10%
162.33
宇通保理 萍乡范钛客 9,000 2020年4月9日至
2020年12月30日
7% 465.50
江西星星 鑫盛保理 9,000 2020年6月8日至
2020年11月30日
7% 308.00
江西星星 汇盛工业 650 2020 年3 月3 日至
2020 年3 月6 日
12% 0.87
合计 23,650 1,180.20

注:上表中江西星星向汇盛工业的650 万借款已结清。

萍乡范钛客、鑫盛保理均为汇盛工业下属控股子公司,上述借款主要发生在 2020 年 3 月份至 6 月份期间,出借资金为汇盛工业统筹资金,汇盛工业通过资金池运作,有效调配资源,用以支持上市 公司业务发展,其取得的资金成本大致在 5%-12%区间,而同期公司通过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新增 取得的融资款资金成本明细如下:

金融机构名称 借款本金(万元) 资金成本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融资租赁1 3,000
8.50%
2020年3月13日 2023年3月8日
融资租赁2 5,000 12.53% 2020年4月1日 2023年3月31日
融资租赁3 6,000
10.08%
2020年4月17日 2021年4月17日
融资租赁4 6,000
10.08%
2020年4月17日 2022年4月17日
融资租赁5 5,000
12.53%
2020年4月29日 2023年4月28日
融资租赁6 5,950
9.06%
2020年5月28日 2022年3月27日
融资租赁7 5,000
9.40%
2020年5月19日 2023年5月15日
银行 20,000
5.45%
2020年4月30日 2021年4月29日
保理公司 5,000
8.7%
2020年6月22日 2022年6月21日
合计 6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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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0 年 3-6 月期间通过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的融资成本区间为 5.45%-12.53%, 通过股东借款取得的融资成本区间为 7%-12%,未显著高于市场水平,利率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相比其他融资方式,股东借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且公司向股东借款均为短期借款,用于资 金周转,公司同时积极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强授信业务联系,协商续贷授信方案,积极协调部分 银行调减相关贷款利率,到 2020 年 8 月,落实的相关金融机构借款资金成本在 4.875%至 5.22%之间, 大大减轻公司短期偿债压力, 公司在资金流充足的情况下将优先偿还上述股东借款 。

综上,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拓展,融资需求增大,公司迫切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管理层考虑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是对公司业务发展的积极支持,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 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流动资金压力,且借款利率以当时融资成本和 外部金融机构报价为基础,结合融资难度及融资成本趋势,经与控股股东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 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向关联股东单位利益输送的情况。

2.730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显示,拟通过自筹资金向奇卉咨询增 资 8,900 万元;奇卉咨询拟通过自筹资金向宇通保理增资 27,000 万元。奇卉咨询除投资宇通保理外, 未开展其他业务,宇通保理于 2020 年初逐步开展业务, 202013 月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 为 57.66 万元和 -46.70 万元。

1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向奇卉咨询增资以及奇卉咨询向宇通保理增资事项的进展以及相关资金 来源。

回复: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星星向其全资子公司奇卉咨 询增资人民币 8,9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奇卉咨询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9,000 万元,仍为江西 星星全资子公司;奇卉咨询向其全资子公司宇通保理增资人民币 27,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宇通保 理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30,000 万元,仍为奇卉咨询全资子公司。奇卉咨询已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手续,注册资金的变更主要基于子公司宇通保理的业务需求,目前上 述增资款尚未完成实缴;宇通保理的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截至目前已到位实收资本 1 亿 元,资金来源为奇卉咨询向母公司江西星星的借款,后续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分步缴纳注册资本。

2 )请结合奇卉咨询、宇通保理的经营情况说明上述增资款项用途及其必要性。

奇卉咨询系宇通保理的股东,持有宇通保理 100%股权,奇卉咨询除投资宇通保理外,未开展其 他业务,奇卉咨询注册资金的变更主要基于子公司宇通保理的业务需求。宇通保理主要从事保理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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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收账款催收、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等相关商业保理业务。2019 年度,宇通保理尚在开办筹备期, 主要进行人员招募及团队建设、产品设计以及市场拓展。宇通保理原计划于 2020 年 3 月正式开展业 务,并储备了一批客户资源,但由于受疫情持续时间不确定性的影响,宇通保理需要提前储备资金, 以便疫情结束后随时开展业务。宇通保理通过提前谋划和筹备取得了积极效果,在国内疫情得到全面 控制后,相关业务于 2020 年 4 月正式开展,主要围绕星星科技上游供应商办理供应链融资,截至目 前存量保理业务规模超过 1 亿元。宇通保理为进一步扩大业务量,需要更多资金支持,但同时面临着 关联方借款还款压力,增资款主要用于业务发展以及归还关联方借款。

3. 公告显示,前述关联方借款期限起始时间为 20203 月和 4 月。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借款 实际发生的日期和金额,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并报备相关的合同和放款凭证。 2020 年1-6 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上述关联人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借 款,累计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为23,650 万元,其中江西星星向汇盛工业的650 万借款已结清,剩余 23,000 万元 借款实际发生日期和金额如下:

借款人 提供资金单位 借款本金(万元) 借款到账日期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宇通保理 汇盛工业 3,000 2020年3月19日 2020年3月19日 2020年12月17日
奇卉咨询 汇盛工业 2,000 2020年3月20日 2020年3月20日 2020年12月18日
宇通保理 萍乡范钛客 9,000 2020年4月9日 2020年4月9日 2020年12月30日
江西星星 鑫盛保理 9,000 2020年6月8日 2020年6月8日 2020年11月30日

注:江西星星通过鑫盛保理融资 9,000 万元,其中有 4,000 万元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到账。

2020 年1-6 月,公司向上述关联方累计借款本金合计23,650 万元,占公司2019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12.84%;预计支付利息1,180.20 万元 ,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64%。

经公司自查,公司在资金管理、关联方往来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但由于上述 子公司成立或收购时间较短,以及 2019 年公司实控人变更后管理人员陆续变更等,相关人员不熟悉 上述内控制度,导致上述关联方借款发生时未有效执行相关制度,未通知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门及时 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2020 年 8 月,公司编制半年度报告过程发现上述问题后, 第一时间将上述关联方借款事项提交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基 于谨慎性考虑已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公司已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上市公司相关法规培训与学习,对 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考核,并要求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引以为戒,在日后工作中加强管理,积极参与 相关法规培训及学习,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完善关联方交易管理机制,加 强人员培训和责任落实,主动识别、获取及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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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信息披露,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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