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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xi Firstar Panel Technology Co.,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6

Sep 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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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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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04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 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3日15:00。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电子产业基地十二号楼。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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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568,0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506%,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9名,代 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55,393,83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23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8名,代 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7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 会议。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董事长王先玉先生、副董事长潘清 寿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蒋亦标先生主持现场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等因素,为建立对投资者 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和监督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 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股东大会同意修订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公司章程修 订的工商登记事宜。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396,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0%; 反对17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8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295%;反对17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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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16 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目前的资金 状况,并鉴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总经理决定和审批的流动资 金累计融资金额即将使用完毕,股东大会同意增加2016年度流动资金融资额度 40,000万元,在本次增加的流动资金融资金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和审批 使用,本次授权有效期为6个月,自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400,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3%; 反对16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8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36%;反对16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6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大会选举俞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396,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0%; 反对16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7%;弃权3,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8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295%;反对16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64%;弃权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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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 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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