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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xi Changyu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pr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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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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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长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长运”或“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江西长运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13 号文核准,公司 2013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9.08 元,共募集资金 46,616.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02.85 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 45,113.87 万元。
截至 2013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以“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320-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 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东兴证 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本次发行募资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额 |
| 南昌综合客运枢纽工程 | 20,295.61 | 20,295.61 |
| 南昌高新客运站建设项目 | 10,447.00 | 9,090.10 |
| 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 | 8,922.73 | 5,771.15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49,665.34 | 45,156.86 |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 月。江西长运已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将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1 亿元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 193219093147 | 9,154.8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 791900007310702 | 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 | 1502211029300105263 | 3,780.82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 | 36001050800052510407 | 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 | 36001050770052504633 | 366.13 |
| 合计 | 13,301.80 |
四、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使用期限 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 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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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 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并承诺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因募投项目建 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江西长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拟将额度为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于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 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江西长运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同意江西长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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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民 张 利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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