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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Zhongli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Aug 2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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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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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6-107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或“公司”)董事会 提请,公司将召开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9 月9 日(星期五)下午14 点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9 月8 日~2016 年9 月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9 月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9 月8 日15:00 至9 月9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9 月6 日。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 号,中利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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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截至2016 年9 月6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议案
-
1、会议审议事项提交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
2、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
1)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王柏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龚茵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周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4)选举詹祖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5)选举马晓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6)选举陈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2)选举金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3)选举李永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2.1)选举李文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2.2)选举徐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
-
计票。议案3属于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独立 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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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6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
1.登记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2.登记地点: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 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诸燕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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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 号中利科技集团
邮编:215542
-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8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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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
1.投票代码:362309。
-
2.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
投票时间:2016 年9 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
则填写选举票数。
-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
序:
(1)在投票当日,“中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
-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 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 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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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 1.1 |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1.1 | 选举王柏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1 |
| 1.1.2 | 选举龚茵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
| 1.1.3 | 选举周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
| 1.1.4 | 选举詹祖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
| 1.1.5 | 选举马晓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
| 1.1.6 | 选举陈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
| 1.2 |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2.1 | 选举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1 |
| 1.2.2 | 选举金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
| 1.2.3 | 选举李永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
| 2 |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2.1 | 关于选举李文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1 |
| 2.2 | 关于选举徐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 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 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 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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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 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 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6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
-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
-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③ 选举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
-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3: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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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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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股 份 股。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出席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 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 决 意 见 | 表 决 意 见 | 表 决 意 见 |
|---|---|---|---|---|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累积投票 | ||
| 1.1 |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独立董事投票数不得超过股东 持股数的6倍 |
||
| 1.1.1 | 选举王柏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2 | 选举龚茵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3 | 选举周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4 | 选举詹祖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5 | 选举马晓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6 | 选举陈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2 |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投票数不得超过股东持 股数的3倍 |
||
| 1.2.1 | 选举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2.2 | 选举金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2.3 | 选举李永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 |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股东代表监事票数合计不能超过 股东持股数的2倍 |
||
| 2.1 | 选举李文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2.2 | 选举徐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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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授权!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委托人股票帐号: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 _ 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 ___ 受托人签名:__ 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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