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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Yitong High-Te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Jun 2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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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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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2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60)核准,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 年4 月2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5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5.75 元,募集资金总额321,875,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374,555.94 元。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实施了验证,出具了沪众会字(2011)第3601号《验 资报告》。

二、截至2011 年5 月31 日本公司自筹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 44,808,274.1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 支出类别 项目投资总额 预先投入金额 投资比例
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 基建 42,882,900.00 2,832,656.74 28.79%
设备 50,970,000.00 31,392,424.28
铺底流动资金 25,027,000.00 -
小计: 118,879,900.00 34,225,081.02
视频监控项目 设备 19,048,700.00 10,583,193.09 52.26%
铺底流动资金 1,202,300.00 -
小计: 20,251,000.00 10,583,193.09
合计: 139,130,900.00 44,808,274.11 32.21%

三、本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止 2011 年 5 月 31日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拟用筹集资金置换金额
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 34,225,081.02 34,225,081.02
视频监控项目 10,583,193.09 10,583,193.09
合计 44,808,274.11 44,808,274.11

公司计划用募集资金中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 的自筹资金34,225,081.02 元,用募集资金中视频监控项目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10,583,193.09 元。

四、必要性

因国家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网改造、“光进铜退”以及“三网融合”进程的 加快,对性能稳定、质优价廉的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产品需求成倍增长,公司原有的生产 能力已难以满足公司有线电视传输设备业务增长的需要;从整个行业看,规模化将是有 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行业的竞争利器。同时在此基础上,公司将有线电视的视频采集传 输技术应用于视频监控系统中。因此,公司提前投入资金,完成部分产品的技改和扩产, 提前进行新技术的积累和新产品的开发,抓住市场新机遇,进一步拓展市场覆盖的广度

和深度,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保障投资者利益。

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 五、审议意见

2011 年6 月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44,808,274.11 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1 年6 月1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44,808,274.11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1)第4088号《关于江苏亿通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11 年 5 月 31 日募筹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同意公司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的自筹资金,符合亿通科技审议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授权,与 招股说明书披露相符,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均已经过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

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