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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Yanghe Distiller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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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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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 02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 南京营运中心43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0 日以电话和送达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 名(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1名,监事徐莉莉女士因工作安排冲突,委托监 事许有恒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太清先生召 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了《关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 干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公司拟参与本期核心骨干 持股计划的监事陈太清先生、陈福亚先生、陈太松先生,均回避了两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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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的表决,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因此监事会决 定将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的情形。

监事会对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参与对 象情况进行了核实,公司持股计划拟定的参与对象均符合《指导意见》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持股计划规定的标准,持 股计划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参与对象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审议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实施本持股计划。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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