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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Yanghe Distiller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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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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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 司南京营运中心43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 20日以电话和送达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 事11人,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部分公司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耀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联东先生、钟雨先生、李民富先生、王凯先生、刘 化霜先生、丛学年先生、周新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赵曙明先生、聂尧先生、路国平先生、毛凌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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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张联东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违反《公务员法》关于公司董 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非 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预案》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监事会换届 选举的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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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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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联东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9月出生,党校研 究生,历任宿迁市支口乡党委组织干事、组织委员,宿城区宿城镇组织委 员、党委委员,宿城区幸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宿城区项里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宿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宿城区招商局局长,宿城区副区长,宿城区委常委、宿城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宿迁市政府副秘书长、宿迁市城管局局长、党组 副书记,宿迁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宿迁市洋河新区党工委书记、 洋河镇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张联东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 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提名张联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违反《公 务员法》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 张联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钟雨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 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白酒大师,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历任江苏 双沟酒厂技术处处长兼环保处处长、技术中心主任;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技术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洋河 股份洋河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酿造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泗阳分公 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洋河分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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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沟酒业董事长。钟雨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钟 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民富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10 月出生,研 究生学历。历任宿城区委常委、宿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常务副区长, 泗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现任公司董事,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双沟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长。李民富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宿迁产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是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34.1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李民富先生与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李民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王凯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 历,中级经济师。历任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品牌部经理、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上海海烟物流发 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凯先生持有公司 0.0002%的股份,上海海烟物流 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9.67%股份,为公司第三大股东。除此之外,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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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王凯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化霜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2 月出生,复 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历任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 副总经理兼洋河蓝色经典总经理,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党 委常委、战略研究总监,江苏苏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 副书记,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常务副总裁、党委常委,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化霜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 0.9091%的股份(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9.55%的股份,为 公司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刘化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刘化霜先生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丛学年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 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洋河酒厂总帐会计、财务处长、洋河集团 财务部长、总会计师,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副总裁。现 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苏酒集团江苏财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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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丛学年先生为公 司设立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 0.18%的股份,同时持有江苏蓝色同盟股份 有限公司 4.9904%的股份(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9.55%的 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丛学年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丛 学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新虎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8 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 国首席品酒师、中国评酒大师。历任洋河集团技术员、质量检验科长,公 司勾储部部长,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 程师、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总工程师。周新虎先生为公司设 立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 0.19%的股份,同时持有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 公司 1.4545%的股份(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9.55%的股份,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周新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周新虎先生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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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曙明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 年12 月出生,博 士。历任南京大学外事处科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主持工作),校 长助理,南京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教授、特聘教授、资深教授、副院长、 院长。现任南京大学资深教授/博导、商学院名誉院长,同时兼任教育部 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 副理事长、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会长、美国密苏里-圣•路易斯大学 杰出兼职教授,美国加州克莱蒙特研究生大学德鲁克管理学院客座教授、 江苏省人力资源协会会长,联发股份、苏交科、南京证券公司独立董事。 赵曙明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赵曙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聂尧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6 月出生,博士研 究生。历任美国罗格斯大学(新泽西州立大学)高级生物技术与医学中心 访问学者、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教授、金徽酒独立董事;现任江南大 学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聂尧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 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聂尧先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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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

路国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3 月出生,本科 学历,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历任南京 农业大学工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现任南京审计大学国 富中审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会 计》主讲教师,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高级财务会计》负责人,国家级 一流本科课程《高级财务会计》负责人,教育部网络师资培训中心兼职教 授,朗博科技、华信新材、宝胜股份等公司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不直接 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 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查询,路国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毛凌霄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1 月出生,本科 学历,一级律师(正高)。历任江苏省司法厅科员,江苏国际经济贸易律 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苏凌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苏金鼎律师事务 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北京市中银 (南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现任北京市浩天 信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毛凌 霄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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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毛凌霄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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