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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Yangdian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Nov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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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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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2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 出席;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凡在2022年12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八)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 备注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 ||
|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 2.08 | 募集资金投向 | √ |
| 2.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2.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均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第议案2需逐项审议表决。
3、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法 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委托授权书)、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 记;原则上不接受电话登记;
(3)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 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现场会议事项
-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荀洁
地址:江苏省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 2255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
电话:0523-88857775
-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3、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理人,请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1: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12”,投票简称为
-
“扬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 或“ 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 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
√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 2.06 | 限售期 | √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
| 2.08 | 募集资金投向 | √ | |||
| 2.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 排 |
√ | |||
| 2.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 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
| 7.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 | 至 年 月 | 日。 |
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打“√”;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 “反对”栏内打“√”;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打“√”。对于累计投 票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填写表决的票数(股份数)。
-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此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