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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Transimage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Oct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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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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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11 月14 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 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 月14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11 月07 日
-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 年11 月7 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 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11)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8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9 |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0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 为规范》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1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议案 1.00、议案 2.01、议案 2.02 属于特别表决议案,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2 需逐项表决。其余议案均为普通 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 或者传真方式须在 2025 年 11 月 13 日前送到本公司,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 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
4、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
5、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 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 33 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6、会议联系方式
-
(1)会议联系人:徐壮
-
(2)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
(3)传真号码:0514-85086128
-
(4)邮箱:[email protected]
-
(5)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 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10 月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6”,投票简称为“传艺投票”。
-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
-
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5 年11 月7 日15: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传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6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姓名(或名称):____证件号码:___ 股东账号:___ 持有股数:____股 联系电话:___ 登记日期:__年__月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 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所有议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议案》 |
√作为投票议案的子议案 数:11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
| 2.0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 | |||
| 2.07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8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9 |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 √ | |||
| 2.10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规范》的议案 |
√ | |||
| 2.11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 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
2、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 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委托人持股数:___
受托人签名: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委托日期:_年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