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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Transimage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Sep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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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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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6 号文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传艺科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 36,855,036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599,999,986.08 元。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 荐机构”)担任传艺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特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Transimage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 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 33 号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传艺科技

注册资本:24,940.085 万元 股票代码:002866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5 日

股份公司整体变更日期:2014 年 12 月 18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研发,印刷柔性线路板、导电按钮生产、销售,键 盘的生产和销售,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和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邹伟民 董事会秘书:许小丽

证券事务代表:刘林、戴长霞

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传真号码:0514-85086128 邮政编码:225600

互联网网址:http://www.transimag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108,928.48 112,375.62 102,301.20 84,435.42
非流动资产 63,317.46 61,010.59 58,024.02 24,354.26
资产合计 172,245.95 173,386.21 160,325.22 108,789.68
流动负债 59,941.34 67,197.72 57,381.15 19,584.29
非流动负债 357.52 2,357.37 5,869.27 37.21
负债合计 60,298.86 69,555.09 63,250.42 19,621.50
股东权益合计 111,947.08 103,831.12 97,074.80 89,168.18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
项目 20201-6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77,945.24 153,393.77 114,302.78 66,863.46
营业利润 9,758.78 7,731.09 11,321.44 8,693.56
利润总额 9,683.67 7,664.62 11,186.24 8,674.68
净利润 8,213.86 7,428.88 9,630.14 7,776.63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7,598.23 6,858.07 8,938.71 7,074.47

3 、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
项目 20201-6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1,436.06 9,723.61 2,553.51 7,682.15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551.50 -16,179.22 -24,378.64 -31,949.18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7,483.45 -1,157.36 25,105.48 42,873.13
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129.07 487.15 191.79 -417.73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3,530.17 -7,125.82 3,472.14 18,188.37

4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项目 2020-6-30/
20201-6
2019-12-31/
2019 年度
2018-12-31/
2018 年度
2017-12-31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82 1.67 1.78 4.31
速动比率(倍) 1.41 1.28 1.40 3.8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
39.14% 40.56% 35.80% 17.4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5.01% 40.12% 39.45% 18.0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36 2.81 2.87 2.50
存货周转率(次/年) 2.01 4.33 4.75 5.41
每股净资产(元) 4.49 4.19 3.98 3.6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46 0.39 0.10 0.3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4 -0.29 0.14 0.74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每股收
益(元)
基本 0.33 0.30 0.39 0.35
稀释 0.33 0.30 0.39 0.35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净资产
收益率(%)
加权平均 7.77% 7.41% 10.33% 10.93%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每股收
益(元)
基本 0.31 0.28 0.37 0.32
稀释 0.30 0.28 0.37 0.32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净资产 加权平均 7.19% 6.84% 9.58% 9.94% 收益率(%)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 1、发行股票的类型及面值: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 2、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 3、发行数量:36,855,036 股

4、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以下投资者: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42,751 29,999,986.28 6
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842,751 29,999,986.28 6
3 焦贵金 1,842,751 29,999,986.28 6
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99,754 69,999,995.12 6
5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65,601 31,999,984.28 6
6 常熟市千斤顶厂 1,842,751 29,999,986.28 6
7 许学雷 1,842,751 29,999,986.28 6
8 沙易 1,842,751 29,999,986.28 6
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42,751 29,999,986.28 6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72,727 36,999,995.56 6
11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1,904,176 30,999,985.28 6
1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三零三组合
1,842,751 29,999,986.28 6
1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
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1,842,751 29,999,986.28 6
1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94,103 51,999,996.28 6
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42,751 29,999,986.28 6
16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685,503 59,999,988.84 6
17 徐毓荣 1,105,662 18,000,177.36 6
合计 36,855,036 599,999,986.08 -

5、发行价格:16.28 元/股

6、股份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 7、承销方式:代销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募集资金: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86.08 元,扣除 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20,803.3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88,579,182.77 元。

9、锁定期: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0、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36,855,036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发行前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118,685,830 47.59% 36,855,036 155,540,866 54.34%
无限售条件股 130,715,020 52.41% - 130,715,020 45.66%
股份总数 249,400,850 100.00% 36,855,036 286,255,886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 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 民先生提供股权质押融资 11,000 万元,质押股数 2,810 万股,质押到期日为 2021 年 1 月 8 日。

除上述情形外:

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 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

  •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 5、本保荐机构不存在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 相关规定;

  •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

  • 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五、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项 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
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
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
人资源的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发行人完善有关制度,
并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
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协助发行人完善有关制度,并
督导发行人有效实施。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
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并对关联交易
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对重大关联交
易本保荐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
意见。
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查阅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列席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
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并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遵守有关规定,并独立地对相关
事项发表意见。
6、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
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提交的其他文件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发行人
及时向本保荐机构提供信息披露文件及向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
审阅。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 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
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
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
履行保荐职责。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
介机构应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工
作。

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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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范力 保荐代表人:吴昺、张玉仁 项目协办人:蔡城 项目组成员:汤鲁阳、程蒙、阮元、鲍昶安、孙荣泽

联系电话:0512-62938581

传真:0512-62938500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 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吴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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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蔡 城 保荐代表人: 吴 昺 张玉仁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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