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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Transimage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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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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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 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层面 2020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4 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 A,根据公司《激 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 的情形。本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 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上述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姜 磊 余新平 梁国正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