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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Transimage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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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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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对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负责、实事求是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及公司自身 经营特点,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等因素,有利于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 确和完整,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本报告,并同意 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报告的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

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我们认为,《2020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控制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自查情况进行了独立的检查。我们认为,公 司本次自查负责人员对纳入自查范围的每个事项进行了详实的检查,自查程序规 范,所出具的自查表基本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规则的落实情况,自查结论真实、 有效。定期及不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因此,我们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予以肯定,且同意提交公 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 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经审核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 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问询,对公司进行了审慎核查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组织、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九、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 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在合法、审慎的原则下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姜 磊 余新平 梁国正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