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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Transimage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y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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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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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科技”或“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对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股东未来三年(2015 2017 年度) 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有 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 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绩效考核为中心,制定了较为完善的 201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2016 年,公司牢牢把握正确的生产经营导向,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坚持规范运作,保持了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兑现 2016 年度薪酬。
三、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16 年度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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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 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等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必要的、合理 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 化;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 1,177.159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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