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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Sidike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Nov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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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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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76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9:15至2024年12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11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经济开发区双洋西路6号斯迪克 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关联股东陈锋、王超回避表决,亦不接受其他股 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4,关联股东杨比、吴江、蒋晓明、谈正勇、沈艳红、张 自豪、吴晓艳、潘秋君回避表决,亦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14:00-14:30。

3

  •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经济开发区双洋西路6号斯迪克

  • 会议室。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 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通过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 统登记。股东可选择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斯迪克股东大会 报名系统:https://eseb.cn/1jNiVA8Pj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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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

  • 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晓艳、金丹丹

电话:0512-53989120

传真:0512-53989120

4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 1.《授权委托书》;

  •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11 月29 日

5

附件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4.00 《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重要提示:

  •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 2.“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

  • 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6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7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806

  2. 投票简称:斯迪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12 月16 日,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2 月16 日9:15 至2024 年 12 月16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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