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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Sidike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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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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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 2021 年 2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 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 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的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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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金闯。其中,金闯拟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0.00 万元,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 金闯不参与竞价过程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金闯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的定义,金闯为 公司关联方,公司向金闯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除金闯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与公司的关 系;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如果本次发行最终结果无其他发行对象认购,金闯仍须按照前述约定全额认 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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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低于股票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 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且不低于股票面 值。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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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 作出相应调整(如调整后的股数有尾数,则向下取整处理)。
在前述发行规模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 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1 | 精密离型膜建设项目 | 49,686.23 | 40,000.00 |
| 2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59,686.23 | 50,000.00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 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7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董事会阶段确认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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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衍生取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8 上市地点
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所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有关股票在限售期满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9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 例共同分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更好地 实施本次发行工作,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公司编制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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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公司编制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公司经过可行性分析,编制了《江苏斯 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 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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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提出的具体的填补措施,同意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 的承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平 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与金闯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江苏斯迪克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金闯,金闯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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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2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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