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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Sidike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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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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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2 月9 日,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金闯先生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不超过35 名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 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拟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0.00 万元(含本数),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0,696,961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34.27%;员工持股平台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分别为金闯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苏州德润持有公司1,970,81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苏州锦广缘持有公司91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7%。基于以 上,金闯合计控制公司43,577,77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70%。施蓉女士 直接持有公司6,633,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9%。金闯、施蓉夫妇直接 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50,211,47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28%。金闯先生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闯先生为公司关 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关于本次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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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 年2 月9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 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此 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金闯

金闯先生,197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 年 5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台钢机械(苏州)有限公司业务员;1998 年 6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美华胶粘带(昆山)有限公司业务主管;1999 年 5 月至 2006 年 5 月, 任太仓天意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同时 兼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太仓 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斯迪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太仓青山绿水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持股平 台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696,96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4.27%;金闯先生与施蓉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二人合计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47,330,6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6%,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此外,金闯先生担任持股平台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金闯先生通过 上述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 2,880,81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 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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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 件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

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闯先生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股票认购,承诺 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 万元且不超过6,000.00 万元(含本数),认购 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四、关联交易定价和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且不低于股 票面值。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 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金闯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 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如果本次发行最终结 果无其他发行对象认购,金闯先生仍须按照发行方案与认购协议参与认购,认购 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且不低于股票面值,认 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 万元且不超过6,000.00 万元,认购股票数量不超 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1 年2 月9 日,公司与金闯先生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主要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 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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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金闯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票,表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 集资金到位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 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保持与公司关 联方之前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等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金闯先生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所涉及的附条生效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系按照公平、自愿的原 则协商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 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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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金闯先生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2、《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5、公司与金闯先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2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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