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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Sidike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0, 2025

55775_rns_2025-04-20_de1cde60-c3e1-4237-8bae-6b0d3c12c77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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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被保荐公司简称:斯迪克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子 联系电话:010-56991899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江鹏 联系电话:010-5699189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谢江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7 日-2025 年 4 月 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2) 查阅公司相关的三会会议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 (3) 核查董监高变动资料及相关公告; (4)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是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 是 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是 务 本核查期间,公司董事倪建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补选陈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陈 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核查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肖宝先生、李图 民先生、刘则轩先生、刘安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变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不适用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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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相关文件;
(2) 取得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会名单;
(3) 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4)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
(5) 查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如适用)
不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
(2) 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3) 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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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
(2) 查阅关联交易明细,查阅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分析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性;
(3) 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不适用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和披露义务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 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账户注销资料;
(4)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募投项目“精密离型膜建设项目”投资收益不及预期,主要原因系项目业务开拓不及预
期,产能利用率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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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 (2)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
(2)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可比公司激智科技和晶华新材尚未披露其年报,根据世华科技年报数据、激智科技2024
年度业绩预告,世华科技、激智科技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有所上升,
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有所下降,下降原因具有合
理解释。因此,公司业绩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承诺;
(2) 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3)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2) 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应凭证;
(3)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求予以整改
不适用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核查,未发现重大问题。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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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江鹏 王 子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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