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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Sanfame Polyester Material Co.,Ltd. — M&A Activity 2020
Jun 1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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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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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三房巷”、“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优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休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 持有的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海伦石化”)100%股权, 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的有关批准及变更登记事项,已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 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持有的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 未设立质押、被冻结或存在其他第三方权利,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交易对方已对上述事项出具承诺,不会对本次交易进程产生阻碍。
三、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所购买的标的资产拥有独立完整业务体系,能够 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 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及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实际 控制人卞兴才出具了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独 立性的相关承诺,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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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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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 页)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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