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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Sanfame Polyester Material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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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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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房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三房巷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 员会成员,现对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斌、王志琴、薛凤娟3名董事组成,其中 刘斌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十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由独立董事刘斌、王志琴及非独立董事何世辉 3名成员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斌担任主任委员。各位委员 具备金融财务知识、专业理论或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委员会的专业构成、独立 董事比例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30日在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 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并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 工作计划,并一同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实际安排。
2、2020年3月1日在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报告结果时,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并将有疑问 的地方与审计师进行沟通协调,同时督促审计师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保证2019年报如期披露。
3、2020年3月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议案》并发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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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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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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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一季度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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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年8月1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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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半年度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
6、2020年9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审阅意见。 7、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2020 年第三季度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 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 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中,对工作勤勉、负责, 严格按照制定的审计时间安排,按时并保质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完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重组过程中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承 担了标的公司的审计业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决定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委员会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 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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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误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 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0年度,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 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等 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 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的有效进行。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继续强化监督职能, 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为维护公司与全 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江苏三房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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