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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Riying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ug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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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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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日盈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相关议案及有关 事项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 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 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并且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还能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莫英娟 吴涛 朱小平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