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JIANGSU PACIFIC QUARTZ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Dec 23, 2018
57779_rns_2018-12-23_da4ad2bf-da9e-4ac2-8e51-d99b1026412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称“本次发行”) 方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 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和用 途,并相应修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 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预案、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合法有效,我们对此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 picture [415 x 28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5 x 4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5 x 6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