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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New Energy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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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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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8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资公司名称:江苏新能信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 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信诚新能”)

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00 万元,江苏省新能源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苏新能”)出资8,211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51%,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城建集团”)出资 7,88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 特别风险提示:合资公司成立后,近期将主要负责连云港新坝200MW 农 光互补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该项目尚需完成申报、备案等手续,且该项目 推进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影响,存在项目进度、盈 利能力等方面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

公司拟开发建设连云港新坝20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根据江苏省发改委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2021 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有关事项通知》(苏 发改能源发〔2021〕949 号)的相关规定,2021 年度市场化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开发企业原则上应于10 月31 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公司拟与连云港城建集团 共同出资设立江苏新能信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 的名称为准),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的申报、备案、建设、运营 和管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00 万元,公司出资8,211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51%,连云港城建集团出资7,88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二)审议情况

2021 年10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连云港城建集团合资设立信诚新 能,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8,211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51%,连云港城建集团出资7,88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合资公 司成立后,将作为连云港新坝20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提高工作 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 理设立合资公司相关手续,开展项目申报,办理项目资本金拨付、融资、招标、 工程建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合资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 号

法定代表人:周文军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8 月11 日

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 城市及农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工程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管理;城市建设 投资;棚户区改造及片区综合开发(含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及商业房地产开发经 营);建筑业施工及建材贸易;旅游景区及酒店管理;房屋买卖、租赁;物业管 理服务;实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增值电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2、连云港城建集团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 面相互独立。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973.89 亿 元,净资产305.94 亿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57.13 亿元,净利润11.35 亿元(以 上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 (一)拟设立合资公司的情况

  •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新能信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小荡村村委会院内

3

注册资本:16,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需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2、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江苏新能 8,211
51%

货币
2 连云港城建集团 7,889
49%

货币
合计 16,100
100%

-

3、组织架构及人员安排情况

  • (1)股东会

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 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 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股东会其他决 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董事会

  •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 人,江苏新能、连云港城建集团各推荐

  • 2 人,由股东会在每个股东推荐的代表中分别选举产生。董事会中职工董事人数

  • 为1 人,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1 人,董事长由江苏新能从董事会成员中推

4

荐,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出席董事会的董事过半数以上,董事会会议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 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3)监事会

监事会成员为3 人,股东双方各推荐1 人,股东会在每个股东推荐的代表中 分别选举产生1 人,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监事1 人。监事会设主席1 人,由连 云港城建集团从监事会成员中推荐,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出席监事会的监事过半数以上,监事会会议方可举行,监事会作出决议,必 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4)管理层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 名,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由江苏新能推荐,董事长 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二)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情况

连云港新坝20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项目采 用农光一体模式进行综合开发,将光伏电站与农业相结合,形成“上可发电,下 可种植”的发电模式,有效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项目预计运营期内年平均上网电量24,459 万千瓦时,年均利用小时1,214 小 时。工程静态总投资预计78,863 万元,工程动态总投资预计80,348 万元(总投 资中含配套储能投资,该数据为可研预计数,实际投资金额可能存在差异),项 目建设期12 个月。总投资中,除资本金投入外,其余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 款。上网电价按照0.391 元/kWh 测算,项目资本金收益率7.86%,投资回收期(税 后)13.11 年,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5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连云港新坝20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符 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竞 争力。经初步论证,该项目建成后预计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 极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依法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连云港新坝20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尚需完成申报、备案等手续,且该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受到 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影响,存在项目进度、盈利能力等方面不及预期 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推进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 上述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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