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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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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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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34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00 万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52 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 人民币 495,04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 共计人民币 49,825,3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445,214,700.00 元。上 述资金于 2017 年 03 月 29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1588 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 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 人民币 5,000,000.00 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95,000,000.00 元。上述 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23 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与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2018 年,公司因变更“新建年产 20 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 项目”,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 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

(1)三方监管协议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续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4301015819100333518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125903537310905 存续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 0129260000000164 存续
(2)四方监管协议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续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125905260110907 存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与全资子公司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

(1)三方监管协议
开户行 账号 存续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4301015819100376096 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409410100100666544 存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125903537310507 存续

(2)四方监管协议

(2)四方监管协议
开户行 账号 存续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409410100100674427 存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吕路支行 125905260110878 存续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4301015819100333518 和 4301015819100376096 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 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 的注销手续,与上述募集资金专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