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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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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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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0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214,7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7年3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 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截止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已经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 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额
截至20201231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12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
扩产项目
43,128.24 20,000.00 14,737.60
2 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70%的股权项目
30,291.00 15,000.00 14,891.14
3 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
建设项目
14,361.80 5,000.00 -
4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5,680.50 4,521.47 -
合计 93,461.54 44,521.47 29,628.74

由于原“新建年产 20 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募集 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车用尿素项目不具备继续实行的条件。为了更加合理的配置资产,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确认终止“新建年产 20 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将募集资金改变用途,车用尿 素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包括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及其银行利息和理财 收益)将用于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0%的股权。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该议案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
府支行
4301015819100333518 1,303.6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 125903537310905 6.90
昌路支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 0129260000000164 5,111.86
2、四方监管协议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
昌路支行
125905260110907 6,607.9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满前,若因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 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 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 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 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 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且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龙蟠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保荐机构对龙蟠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