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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Feb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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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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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现就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关于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提名、选举、聘任、表决等相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聘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3、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有《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本次聘任的高 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职 责要求。其中,所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4.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 力和职业素养以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能够切实履行应履行 的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上述人员做出的选举 和聘任决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内容切实可行,符合当前市场 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该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发展战略、财务 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的背景和目的,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 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 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并提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拟 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 性及可行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做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 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的了解。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

六、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公司编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合理保护 了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 稿)》。

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填 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切实可行,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李庆文、叶新、耿成轩 2023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