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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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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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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龙蟠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建洪 021-20262061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旭东 021-2026220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97 号文批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公司”或“上 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 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 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 额为39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 年4 月29 日到位,已经中天 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 号《验 资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担任此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由中信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中信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书。

一、保荐工作概述

1 、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 12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 月 4 日,保荐机构对龙 蟠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看公司 2020 年召开的历次三会 文件,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查阅并复印公司上市以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 2020 年以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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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现场核查,并出具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 检查报告》。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保荐代表人保持关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时,注意到:

  •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 (2)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因违反信息披露法规及未履行报告义务受到中国

  • 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 (3)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

  • (4)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

  •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

  •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

  • 相符;

(7)公司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均被有效执行。

3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 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较好执行 了这些规章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7,823.16 万元,累计投入 募投项目 29,628.74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3,030.34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4301015819100333518 1,303.6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125903537310905 6.9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 0129260000000164 5,111.8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125905260110907 6,607.94
合计 - 13,030.34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1,861.81 万元,累计投入 募投项目 11,861.81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8,713.67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4301015819100376096 4,059.2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409410100100666544 1.6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125903537310507 1.2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409410100100674427 10,672.9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125905260110878 3,978.60
合计 - 18,713.67

(3)保荐机构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定期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被严格 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顺利推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4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保荐机构详细了解了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公司职能机构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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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查阅了公司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相关的协议、三会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核查了公司在决 策和执行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公司针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 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情况。

6 、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无应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7 、对上市公司配合持续督导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不存在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的情形,有 效协助了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 2020 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 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 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 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审慎核查,龙蟠科技 2020 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龙蟠科技 2020 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其他 事项。(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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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建洪 丁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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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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