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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Linyang Ener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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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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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7-10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 666 号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 议通知提前 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 加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 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为满足新能源业务的快速发展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江 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光伏”)拟共同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其等值外币,期限为一年。 公司与林洋光伏就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上述事项授权公 司董事长陆永华先生或财务负责人虞海娟女士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 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临 2017-10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