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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HUAXICUN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Nov 2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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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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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 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6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6 日 15:00—2016 年 12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11 月 30 日,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华西龙希国际大酒店四楼奋斗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债券的种类
2.02 发行方式和规模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 发行对象
2.05 债券期限
2.06 票面利率
2.07 初始换股价格
2.08 担保措施
2.09 募集资金用途
2.10 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
2.11 偿债保障机制
2.12 挂牌转让的方式
2.13 其他事项
2.14 有效期
3、《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特别决议案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 2016 年 11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
2、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6 年 12 月 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2 日上午 8:00—11:00,下 午 13:00—16:00 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本公司联系人,进行会议登记。
4、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南苑宾馆 9 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查建玉
电话: 0510-86217149 传真:0510-862171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214420
地址:江阴市华西村南苑宾馆 9 号楼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及 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0936
- 2、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编码 |
|---|---|---|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00 |
| 2.01 | 发行债券的种类 | 2.01 |
| 2.02 | 发行方式和规模 | 2.02 |
| 2.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3 |
| 2.04 | 发行对象 | 2.04 |
| 2.05 | 债券期限 | 2.05 |
| 2.06 | 票面利率 | 2.06 |
| 2.07 | 初始换股价格 | 2.07 |
| 2.08 | 担保措施 | 2.08 |
| 2.09 | 募集资金用途 | 2.09 |
| 2.10 | 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 | 2.10 |
| 2.11 | 偿债保障机制 | 2.11 |
| 2.12 | 挂牌转让的方式 | 2.12 |
| 2.13 | 其他事项 | 2.13 |
| 2.14 | 有效期 | 2.14 |
| 3 |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2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
出席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议案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 序号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 |||
| 案》 | ||||
| 2 |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债券的种类 | |||
| 2.02 | 发行方式和规模 | |||
| 2.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2.04 | 发行对象 | |||
| 2.05 | 债券期限 | |||
| 2.06 | 票面利率 | |||
| 2.07 | 初始换股价格 | |||
| 2.08 | 担保措施 | |||
| 2.09 | 募集资金用途 | |||
| 2.10 | 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 | |||
| 2.11 | 偿债保障机制 | |||
| 2.12 | 挂牌转让的方式 | |||
| 2.13 | 其他事项 | |||
| 2.14 | 有效期 | |||
| 3 |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非公开发 | |||
| 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5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作出投票指示。
-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