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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Hoperun Software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5
Aug 6, 2015
55335_rns_2015-08-06_981818ea-044f-4c7d-ae9c-2ca190436d85.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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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润和软件
股票代码: 3003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 号2 幢626 室 通讯地址: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 号2 幢626 室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增加,股权比例上升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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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章程、协议或其他 任何形式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根据润和软件与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等 6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润和软 件通过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8,124,698 股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北京联创智融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69.55%的股权。考虑到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润和软 件的股权比例将由 0%增至 13.47%。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润和软件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润和软件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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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 6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 7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润和软件的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方案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10 三、其他相关事项 .............................................................................................................. 10 四、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1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 14 六、标的资产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 .................................. 15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2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2 附表: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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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 波宏创 |
指 | 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周帮建 |
| 华扬普泰 | 指 | 北京华扬普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司、上市公司、润 和软件 |
指 |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交易 |
指 |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 持有的北京联创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 |
| 标的公司、联创智融 | 指 | 北京联创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交易对方 | 指 | 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道生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山南置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 |
| 宁波宏创 | 指 | 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江苏高投 | 指 |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波道生一 | 指 | 宁波道生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山南置立方 | 指 | 山南置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海宁嘉慧 | 指 | 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苏州富士莱 | 指 | 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 西藏瑞华 | 指 |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南京泰瑞 | 指 | 南京泰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华普天健 | 指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中通诚 | 指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 道生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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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有限合伙)、山南置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富士 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之协议 |
||
|---|---|---|
| 《盈利补偿协议》 | 指 |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 利补偿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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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 | 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 | 有限合伙企业 |
| 主要经营场所 | : | 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2幢626室 |
| 注册号 | : | 330200000090469 |
| 税务登记证号 | : | 330207309025046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30902504-6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华扬普泰(委派代表:丁晨) |
| 经营范围 | : | 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
| 成立日期 | : | 2014年07月08日 |
周帮建是宁波宏创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宁波宏创 96.67%的出资份额,同时 持有华扬普泰 61.18%的股权,华扬普泰是宁波宏创的普通合伙人,因此周帮建 是宁波宏创的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周帮建的基本情况如 下:
周帮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60206**,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联合广场座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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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润和软件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 宁波宏创等交易对方所持有的联创智融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宏创以其持有的联创智融 69.55%的股权 认购本次润和软件定向发行的股份。
目前,中国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正经历一系列重要而意义深远的变 化,“行业整合”已经成为发展趋势,并逐渐向广度和深度延伸,拥有整合能 力的上市企业将在这一轮整合期占有先机。当前国内外知名的 IT 企业大多通过 收购整合一些具有业务技术特点、或者拥有特定客户群的中小企业,降低自身 投入研发的风险,节省探索业务领域的时间,实现自身快速发展。
润和软件致力于发展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自上市以来坚持内生 式与外延式并重的发展战略,并取得良好的效果。2014 年公司收购北京捷科智 诚科技有限公司,布局金融行业软件测试服务领域,正式进入金融信息化行 业。以上两次产业并购均产生了较好的协同效应,公司业务也取得了进一步的 发展和提升。
本次公司收购联创智融 100%股权,公司业务领域覆盖至金融信息化解决方 案领域,该领域处于产业链高端,是公司向金融信息化行业纵深布局迈出的重 要和关键一步。联创智融所拥有的 Bank2.0 新一代银行从 IT 战略咨询、到架构 设计、再到落地实施的一站式整体解决能力,与上市公司发展高端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的战略相契合,与同样服务于金融行业的北京捷科智诚科技有限公司 将产生良好的协同性。
通过本次交易,润和软件将在金融信息化解决方案领域中占据重要的一席 之地,在产业整合发展中抢占有利时机和地位,提升公司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润和软件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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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持润和软件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润和软件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 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会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减少其在润和软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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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方案
润和软件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宁 波宏创、江苏高投、宁波道生一、海宁嘉慧、山南置立方和苏州富士莱所持有的 联创智融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其中:
1、向宁波宏创支付 48,124,698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重组对价的 49.03%)、 向宁波宏创等 6 名股东合计支付 112,023.49 万元现金对价(占本次重组对价的 50.97%)以收购其持有的联创智融 100%的股权,鉴于宁波宏创为标的公司的控 股股东且其将承担业绩补偿义务,上市公司支付给宁波宏创的对价较标的公司其 他股东有所溢价,具体如下:
| 序 号 |
标的公司 股权比例 |
交易对价合计 (万元) |
现金支付对价 金额(万元) |
股份支付股票 数量(股) |
|
|---|---|---|---|---|---|
| 名称 | |||||
| 1 | 宁波宏创 | 69.5500% | 166,334.93 | 58,583.73 | 48,124,698 |
| 2 | 江苏高投 | 10.1500% | 17,813.25 | 17,813.25 | - |
| 3 | 宁波道生一 | 6.9205% | 12,145.39 | 12,145.39 | - |
| 4 | 海宁嘉慧 | 5.0750% | 8,906.63 | 8,906.63 | - |
| 5 | 山南置立方 | 5.0750% | 8,906.63 | 8,906.63 | - |
| 6 | 苏州富士莱 | 3.2295% | 5,667.86 | 5,667.86 | - |
| 合计 | 100.0000% | 219,774.69 | 112,023.49 | 48,124,698 |
2、向特定对象西藏瑞华、黄学军、曹荣、南京泰瑞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4,539,378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4,943.6725 万元,用于 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 金解决。本次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4,943.6725 万元,并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 (交易总金额=本次重组金额+本次配套融资金额-本次配套融资中用于支付 现金对价部分)的 25%。
本次交易完成后,润和软件将持有联创智融 100%股权,宁波宏创及配套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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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方西藏瑞华、黄学军、曹荣、南京泰瑞将成为润和软件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交易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和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 本次交易后 | 本次交易后 | 本次交易后 | 本次交易后 | |||
|---|---|---|---|---|---|---|
| 本次交易前 | ||||||
| (不考虑配套融资) | (考虑配套融资) | |||||
| 股东名称 | ||||||
| 持股数 (股) |
持股数 (股) |
持股数 (股) |
||||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
| 宁波宏创 | - | - | 48,124,698 | 14.46% | 48,124,698 | 13.47% |
| 周帮建 | - | - | - | - | -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润和软件 48,124,698 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完成后润和软件股本总额的 13.47%(考虑配套融 资完成后)。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两部分,定价基准日均为润和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润和软件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分别为 21.30 元/股、23.22 元/股和 22.49 元/股。经交易各方协商并综合 考虑交易各方利益,市场参考价选取润和软件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 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中位数,即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润 和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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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9 元/股。
2、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董事会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以不低于 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的 90%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上市交易。
本次交易拟向西藏瑞华、黄学军、曹荣、南京泰瑞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发行价格同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 22.49 元/股,不低于董事会 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的 90%。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股份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和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 行调整。
2015 年 4 月 16 日,经上市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4,616,77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8,461,677.40 元(含税)。根据该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除 息处理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价格均调整为 22.39 元/股,对应的发行股份数量也已相应调整。
(二)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及现金对价支付期限
考虑到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未来承担的盈利补偿责任的不同,经交易 双方协商后同意,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购买宁波宏创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对 价为 166,334.93 万元,购买交易对方其他五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对价为 53,439.76 万元,具体支付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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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公司 股权比例 |
现金支付对价 金额(万元) |
股份支付对价 金额(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合计(万元) | |||
| 宁波宏创 | 69.5500% | 58,583.73 | 107,751.20 | 166,334.93 |
| 江苏高投 | 10.1500% | 17,813.25 | - | 17,813.25 |
| 宁波道生一 | 6.9205% | 12,145.39 | - | 12,145.39 |
| 海宁嘉慧 | 5.0750% | 8,906.63 | - | 8,906.63 |
| 山南置立方 | 5.0750% | 8,906.63 | - | 8,906.63 |
| 苏州富士莱 | 3.2295% | 5,667.86 | - | 5,667.86 |
| 合计 | 100.0000% | 112,023.49 | 107,751.20 | 219,774.69 |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宁波宏创分四期支付现金对价:
第一期:自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 15 日内向宁波宏创支付宁 波宏创应得现金对价的 20%;
第二期: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 15 日内向宁波宏创支付宁波宏创应得现金对 价的 20%;
第三期: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进行本次交易的同时将申请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 3 个月内足额 到位,则上市公司将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宏创支 付宁波宏创应得现金对价的 50%。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在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本次交易之日起 3 个月内足额到位,则不能以募集配套资金支付的现金对价由上 市公司自筹资金支付,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确定不能实施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或中国证监会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 3 个月期满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 向宁波宏创支付宁波宏创应当现金对价的 50%。
第四期:自标的公司收回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应收账款(具体数额以 华普天健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为准)的 70%以上之日起 15 日内,若收回日期 早于第三期付款日,则自第三期付款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宁波宏创 支付宁波宏创支付剩余价款,即宁波宏创应得现金对价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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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江苏高投、宁波道生一、海宁嘉慧、山南置立方和 苏州富士莱分三期支付现金对价:
第一期:自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 15 日内向江苏高投、宁波 道生一、海宁嘉慧、山南置立方和苏州富士莱分别支付各自享有的现金对价的 20%;
第二期: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 15 日内向江苏高投、宁波道生一、海宁嘉慧、 山南置立方和苏州富士莱分别支付各自享有的现金对价的 20%;
第三期: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进行本次交易的同时将申请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 3 个月内足额 到位,则上市公司将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江苏高投、 宁波道生一、海宁嘉慧、山南置立方和苏州富士莱分别支付各自享有的现金对价 的 60%。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在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本次交易之日起 3 个月内足额到位,则不能以募集配套资金支付的现金对价由上 市公司自筹资金支付,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确定不能实施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或中国证监会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 3 个月期满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 向江苏高投、宁波道生一、海宁嘉慧、山南置立方和苏州富士莱分别支付各自享 有的现金对价的 60%。
(三)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交易对方应当完成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 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应当予以必要的配合。自交割日起,标的资 产的一切股东权利义务由上市公司享有和承担。
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完成向宁波宏创发行股份事宜, 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至宁波宏 创名下的手续,宁波宏创应当予以必要的配合。自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起,本次发行股份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宁波宏创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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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已经润和软件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五)转让限制或承诺
宁波宏创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起,宁波宏创可以 转让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70%(包括因未完成考核期内业绩承诺 而被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宁波宏创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 30%的上市公司股份 继续锁定。自标的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意见或《减值测试报告》披露之日起, 若(1)标的公司完成上市公司、宁波宏创及周帮建另行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 约定的利润承诺及减值测试承诺,则自标的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意见或《减 值测试报告》披露之日起宁波宏创可以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全部股份;(2) 标的公司未能完成上市公司、宁波宏创及周帮建另行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约 定的利润承诺或减值测试承诺,则自按照《盈利补偿协议》完成补偿之日起宁波 宏创可以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全部股份。
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后还应当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其他关于股份锁定的要 求,包括但不限于若周帮建未来成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则宁波宏创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限售的要求进行锁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宁波宏创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而取得的新增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日期安排。
四、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最近一年及一 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除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协议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之 外,本次交易过程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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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排。
六、标的资产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
(一)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华普天健对联创智融 2013 年度与 2014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经审计 的财务信息如下: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14 年12 月31 日 | 2013 年12 月31 日 |
|---|---|---|
| 货币资金 | 39,462,236.56 | 4,598,322.01 |
| 应收账款 | 214,175,899.21 | 54,144,627.80 |
| 预付款项 | 215,000.00 | 181,565.22 |
| 其他应收款 | 13,999,431.95 | 33,896,001.16 |
| 流动资产 | 267,852,567.72 | 92,820,516.19 |
| 固定资产 | 537,240.41 | 446,645.30 |
| 无形资产 | 135,257.19 | 214,213.95 |
| 长期待摊费用 | 80,068.87 | 5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93,456.49 | 697,763.87 |
| 非流动资产 | 2,646,022.96 | 1,408,623.12 |
| 资产总计 | 270,498,590.68 | 94,229,139.31 |
| 短期借款 | 21,000,000.00 | 33,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83,818.92 | 1,745,223.18 |
| 预收款项 | - | 244,20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361,874.98 | 9,071,482.66 |
| 应交税费 | 32,556,923.62 | 2,628,289.84 |
| 应付利息 | 46,200.00 | 66,648.67 |
| 其他应付款 | 660,656.20 | 2,047,927.22 |
| 流动负债 | 72,809,473.72 | 48,803,771.57 |
| 负债合计 | 72,809,473.72 | 48,803,771.57 |
| 实收资本 | 11,166,946.00 | 10,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72,808,054.00 | 3,975,000.00 |
| 盈余公积 | 5,583,473.00 | 3,123,5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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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未分配利润 | 108,115,267.33 | 28,130,207.08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7,673,740.33 | 45,228,719.2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376.63 | 196,648.5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7,689,116.96 | 45,425,367.74 |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215,856,089.37 | 127,397,441.67 |
| 营业成本 | 77,271,197.57 | 58,851,530.91 |
| 营业利润 | 93,381,616.77 | 26,672,995.55 |
| 利润总额 | 93,451,236.25 | 26,702,635.88 |
| 净利润 | 82,263,749.22 | 27,386,342.9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445,021.11 | 27,378,338.02 |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85,982.22 | -22,735,827.1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6,040.33 | -944,765.9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585,937.10 | 17,943,962.56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413,914.55 | -5,736,630.5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98,322.01 | 10,334,952.57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012,236.56 | 4,598,322.01 |
(二)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联创智融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评估机构中通诚对联创智融 100%股权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 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联创智融净资产账面价值 19,794.72 万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5,830.16 万元,股东全部 权益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 6,035.44 万元,增值率为 30.49%;经收益法评估,股 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20,133.65 万元,评估增值 200,338.93 万元,增值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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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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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 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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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 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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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北京华扬普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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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
周帮建
日期:201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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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宏创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周帮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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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 地 |
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 工业园 |
| 股票简称 | 润和软件 | 股票代码 | 30033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
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 2幢626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 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
变动数量:48,124,698股 变动比例:13.47%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若有增持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之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
是□ 否□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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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否□ 不适用 √ 控制人减持时是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填表说明:
-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
注予以说明;
-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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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相关方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北京华扬普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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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相关方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
周帮建
日期:201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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