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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Hoperun Software Co., 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3

Aug 1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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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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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润和软件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峰 联系电话:13601713817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建文 联系电话:138183757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2013 上半年度,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均及时审阅了润和软件2013年上半年
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部分文件为事
前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保荐机构已进一步督导公司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7 次。2013 上半年度,保荐机构
每月均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1

变动情况、定期存单变动情况,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如有变化,也及时告知
保荐机构;此外,2012 年度创业板持
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时走访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包括2013年上半年度现场
检查和2012年度创业板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1、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发布
2013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因工作人
员疏忽,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误列作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造成信息
披露不准确。公司已于当日发现该问
题,并发布修正公告,对已披露信息
进行了修正。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加强信息披
露的复核,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整改情况:已整改

2

2、公司需提高内审部门人员专业
性,并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
3、公司需要建立健全《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整改情况:部分制度已修订
4、公司已建立《外部信息使用人
管理制度》,报送对象已经登记备案,
但涉及纳税申报等事项,由于公司为
网上申报,未取得报送对象相关人员
的详细登记资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
5、公司财务报销等个别审批单审
批人员未全部签字.
整改情况:已整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2013 上半年,保荐机构已按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建立并保管相关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013 年第一季度业
绩预告数据错误,公司发
布了修正公告。
已提请公司加强信
息披露的复核,保证信
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
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治理相关制度
已提请公司制定整
改计划并按期完成。
3.“三会”运作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变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6.关联交易 -
7.对外担保 -
8.收购、出售资产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

4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润和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
2.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红卫、姚宁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3.公司股东孙强、马玉峰、周庆、
隋宏旭、殷则堂、徐鑫淼、曹荣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
-

5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股东华为投资承诺:自2011
年2 月28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其已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且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上述股份总数的50%。
-
5.公司股东金石投资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
6.公司其他股东全部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
7.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自然人股东周红卫、姚宁、
孙强、马玉峰、黄维江、吴昊、廉
智慧、王辉、沈锦华还承诺:在担
-

6

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8.公司控股股东润和投资、实际控
制人周红卫和姚宁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
-
9.公司控股股东润和投资、实际控
制人周红卫、姚宁避免和减少关联
交易的承诺。
-
10.公司控股股东润和投资对补缴
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如有)的承
-

四、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2013年1-6月,存在以下中国证监
会(包括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机
构或者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7

项: 1、2013 年 1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 山西监管局向本保荐机构出具了晋证 监函[2013]2 号《关于山西振东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监管 函》,对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底稿 不完善、工作程序不到位、核查结论不 准确等事项提出整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对持续 督导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逐项进行 了分析,明确了整改措施,并在随后的 持续督导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2013 年 1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 向本保荐机构保荐的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出具 了《关于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3]1 号), 对本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对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13]2 号),认为东吴证券上 市当年业绩下滑超过 50%,本保荐机构 和东吴证券对会后业绩变化情况信息 披露不充分。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多次提 示东吴证券管理层采取降低自营股票 仓位、控制费用开支等方式加以解决, 并向深圳证监局做情况汇报和整改计 划报告,督促东吴证券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8

3、2013 年 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 湖南监管局向本保荐机构的三诺生物 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诺生 物”)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3]2 号《关于对三诺生物传感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对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诺生物”)委托贷款未履行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 履行披露义务事项责令改正。

本保荐机构于三诺生物 2012 年报 披露后发现该问题,立即通知三诺生物 并要求其整改。三诺生物已召开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宜,公开 披露委托贷款的详细情况并提前收回 委托贷款。本保荐机构要求三诺生物同 时完善内控制度,确保今后严格按要求 执行,重大事项及时与保荐机构沟通并 进行信息披露。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 三诺生物开展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业务的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9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 峰

王建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16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