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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Hoperun Software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4

Apr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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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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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江苏润和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拔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 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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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 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 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 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交流市场等广 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员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职称等情 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资格 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 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 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 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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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 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签 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时间为十年。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

第十九条 会议出席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 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 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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