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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Hoperun Software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Jun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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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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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22-063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情况说明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和软件”)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桑传刚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桑传刚先 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桑传刚先生曾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担任公司非职工监事 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

鉴于桑传刚先生任职期间勤勉敬业且在企业管理方面和公司治理方面具有 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需要具备的专业能力,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桑传刚 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桑传刚先生自 2022 年 6 月 10 日离任非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后,未买 卖公司股票。桑传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桑传刚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5-52668518 办公传真:025-52668895

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168 号

二、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裴小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裴小兵先生个人简 历详见附件。

裴小兵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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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个人简历

1、桑传刚先生,1975 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担任江苏省常州监狱宣教科长、办公室主任、政治处主任、晶昇服饰有限公司 总经理,江苏省监狱管理局行政处副处长、江苏金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2015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行政总监等职,主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行 政部、法务部等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2016 年 3 月 15 日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曾 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桑传刚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5,800,000 份份额,对应股份数量 500,000 股(并代为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预留份额 53,360,000 份份额,对应股份数量 4,600,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裴小兵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南京市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 培养对象、南京市第一届企业会计专家委员会专家成员。曾就职于南昌职业大学、 南昌通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010 年 8 月起至今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总账会计、财务部长、副总监等职,现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裴小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464,000 份 份额,对应股份数量 40,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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