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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Hoperun Softwar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Dec 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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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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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6-163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和软件”)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6: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 送达等方式发出,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红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顾辰飞、胡良民、 李玎、李剑、薛瑞、赵瑶彬、王慧以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钱忠斌、陈业新、 吴胜周、戴安宁共计 1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公司 2014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 11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 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1.85 万股,并对回 购价格进行调整。
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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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公司此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此 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审核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朱祖龙、钟峻回避表决,由与会的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 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所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期对应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股票的解锁相关事宜。本次 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45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8.55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62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9.15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3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40 万 股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事项发表了审 核意见。《关于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朱祖龙、钟峻回避表决,由与会的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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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联创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联创智融”)向深圳金信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汇通”) 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并授权 全资子公司联创智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 代表联创智融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 保理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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