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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Hoperun Softwar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Aug 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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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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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2-003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2012年8月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 关资料于2012年7月27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红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的总股本为5,755万股,首次公开 发行的股份为1,919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7,674万股, 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755万元变更为7,674万元,提请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事宜,并由李天蕾具体经办工 商登记事宜。
本议案提请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上市后 <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部分条款的议案》。
在上市发行完成后,对上市后适用的《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涉及上市之后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提请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工商登记事宜,并由李天蕾具体经办工商登记事宜。修改具 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提请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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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以下募集资金管理账户: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户名 | 专项存款金额 (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
| 1 |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分行直 属支行 |
32001881436052509167 | 江苏润和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 |
100,695,500.00 | 该专户仅用于智能终 端嵌入式软件外包中 心扩建项目的存储和 使用。 |
| 2 |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 |
3201095128100209241 | 江苏润和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 |
65,071,500.00 | 该专户仅用于供应链 管理软件外包中心扩 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 |
| 3 |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 |
7321010182600095653 | 江苏润和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 |
156,047,698.67 | 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 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 |
| 4 |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苏 省分行 |
320006687018010017875 | 江苏润和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 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 |
| 合计 | 351,814,698.67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可以以银行定期存单、七天通知存 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为有效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 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 后将及时转入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续存,并通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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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存单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质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直属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发布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 加,为满足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发 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0.00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 动资金。
公司使用人民币35,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提高公司发展速度,又能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因此, 本次公司使用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 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同意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提请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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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回报全体股东,并落实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让全体股 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润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2年7月24日的提议,公司2012年1-6月,实现净利润23,705,670.21元,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19,846,289.76元。公 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74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1,511,000.00元。
本议案提请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第一、二、六、七项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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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条款 | 原章程(草案)内容 |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
|---|---|---|
| 第三条 |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 |
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1,919万股,于2012年 7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 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74万元。 |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万股。 |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7,674 万股。 |
| 第一百七十条 | 公司指定《 》和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 .com.cn)为 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 信息的媒体。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和 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 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息的媒体。 |
| 第一百七十二 条 |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 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 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 》上公告。债权人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 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 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 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 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 内在《中国证券报》等报刊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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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四 条 |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 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于30 日内在《 》上公告。 |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 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等报刊上 公告。 |
|
|---|---|---|---|
| 第一百七十六 条 |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 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于30 日内在《 》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 法定的最低限额。 |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 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等报刊上公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 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 定的最低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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