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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Gian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Nov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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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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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5 债券代码:123081 债券简称:精研转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 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7 年 10 月 19 日上 市以来,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股、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公开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公司总股本由原 88,000,000 股增至目前的 143,127,210 股。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常州创研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创研”)因其员工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等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明喜先生、黄逸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创研持 股比例合计变动超过 1%,现将有关事项公司如下:
一、自上市以来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2017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总股本为 88,000,000 股。
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数量为 642,900 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8,000,000 股变更为 88,642,900 股。
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数量为 110,800 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8,642,900 股变更为 88,753,700 股。
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销股份数量为 17,00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8,753,700 股变更为 88,736,700 股。
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销股份数量为 8,00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8,736,700 股变更为 88,728,700 股。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88,728,700 股变更为 115,347,310 股。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数量为 191,126 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5,347,310 股变更为 115,538,436 股。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销股份数量为 20,514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5,538,436 股变更为 115,517,922 股。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数量为 41,938 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5,517,922 股变更为 115,559,860 股。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销股份数量为 18,944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5,559,860 股变更为 115,540,916 股。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115,540,916 股变更为 138,649,099 股。
公司公开发行的“精研转债”(债券代码 123081)自 2021 年 6 月 9 日开始 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精研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4,496,385 股。 此外,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销股份数量为 18,274 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由转股前的 138,649,099 增至 143,127,210 股。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 的情况
2017 年 10 月 19 日上市时,股东王明喜先生持股数量为 19,316,880 股,持 股比例为 21.9510%;股东黄逸超女士持股数量为 4,866,840 股,持股比例为 5.5305%;股东常州创研持股数量为 4,752,000 股,持股比例为 5.4000%,三位股 东持股比例合计 32.8815%。上市后,股东王明喜、黄逸超及常州创研持股比例 变化情况如下:
| 变动期间 | 股东 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前 | 变动后 | 变动后 | 变动 比例 |
变动方式 |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2019年度 | 王明喜 | 19,316,880 | 21.9510% | 19,316,880 | 21.7646% | -0.1864% | 公司总股本增加(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黄逸超 | 4,866,840 | 5.5305% | 4,866,840 | 5.4835% | -0.0470% | ||
| 常州 创研 |
4,752,000 | 5.4000% | 4,752,000 | 5.3541% | -0.0459% | ||
| 2020年度 | 王明喜 | 19,316,880 | 21.7646% | 25,111,944 | 21.7307% | -0.0339% |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 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 变;总股本增加(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 |
| 黄逸超 | 4,866,840 | 5.4835% | 6,326,892 | 5.4750% | -0.0085% | ||
| 常州 创研 |
4,752,000 | 5.3541% | 6,177,600 | 5.3458% | -0.0083% | ||
| 2021年度 至今 |
王明喜 | 25,111,944 | 21.7307% | 30,134,333 | 21.0542% | -0.6765% |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持 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 变;股东常州创研因员工 误操作减持1,500股;总股 本增加(可转债转股、回 购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黄逸超 | 6,326,892 | 5.4750% | 7,592,270 | 5.3046% | -0.1704% | ||
| 常州 创研 |
6,177,600 | 5.3458% | 7,411,620 | 5.1783% | -0.1675% | ||
| 合计 | — | — | — | — | -1.3444% | — |
注:上表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综上所述,自公司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明喜先生、黄逸超女 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创研合计持股比例由 32.8815%减少至 31.5371%,持股比 例变动超过 1%,具体如下:
1. 基本情况
| 例变动超过1%,具体如下: | 例变动超过1%,具体如下: |
|---|---|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王明喜、黄逸超、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住所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17年10月19日至2021年11月18日 |
| 股票简称 | 股票简称 | 精研科技 | 精研科技 | 股票代码 | 股票代码 | 300709 | 300709 |
|---|---|---|---|---|---|---|---|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 A股(王明喜) | 1,081.7453 | 0.0000% (权益分派,持股比例不变) |
|||||
| 0 | -0.8968%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 A股(黄逸超) | 272.543 | 0.0000% (权益分派,持股比例不变) |
|||||
| 0 | -0.2259%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 A股(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
266.112 | 0.0000% (权益分派,持股比例不变) |
|||||
| -0.15 | -0.0011% (因员工误操作减持) |
||||||
| 0 | -0.2206%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 合 计 | 1,620.2503 | -1.3444% (权益分派、被动稀释及因员 工误操作减持)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 (被动稀释)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 王明 喜 |
合计持有股份 | 1,931.688 | 21.9510% | 3,013.4333 | 21.0542%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 | 753.3583 | 5.263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31.688 | 21.9510% | 2,260.075 | 15.7907% | |
|---|---|---|---|---|---|---|
| 黄逸 超 |
合计持有股份 | 486.684 | 5.5305% | 759.227 | 5.3046%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 | 189.8068 | 1.326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6.684 | 5.5305% | 569.4202 | 3.9784% | ||
| 常州 创研 |
合计持有股份 | 475.20 | 5.4000% | 741.162 | 5.1783%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 | 741.162 | 5.178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5.20 | 5.4000% | 0.0000 | 0.0000%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2,893.572 | 32.8815% | 4,513.8223 | 31.5371%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 | 1,684.3271 | 11.768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93.572 | 32.8815% | 2,829.4952 | 19.7691%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2021年11 月1日,常州创研工作人员进行常州创研证券账 户余额的银证转账过程中,临时想卖出其个人证券账户中的本公 司股票,但因操作失误,未将其个人证券账户与常州创研证券账 户成功切换,导致误操作卖出常州创研证券账户中的本公司股 票。常州创研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部分无限售股份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 常州创研上述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票的行 为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常州创研明确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包括配置常州创研 证券账户操作专用电脑等措施,谨慎操作,同时加强对《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 情再次发生。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 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 2017 年 10 月 19 日上市时总股本 88,000,000 股计算,变动后 持股比例按照 2021 年 11 月 18 日总股本 143,127,210 股计算。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