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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Gian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9
Jul 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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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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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1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上海亚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持公司 462.0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5.25%)的股东上海亚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亚邦创投”)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90 日内,以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76 万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且连续 90 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减持期间 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19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股东亚邦创投出具的《关于本合伙企业股份减 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7 月 7 日,亚邦创投拟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19 年 7 月 7 日,公司股东亚邦创投本次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亚邦创投尚未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亚邦创投是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亚邦创投本次拟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进展情况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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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亚邦创投减持计划的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亚邦创投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 超过 176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连续 90 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19-0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亚邦创投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22.00 万股。减持后,亚邦创投持 有公司股份 44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9-064),截至 2019 年 6 月 14 日亚邦创投预披露的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亚邦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 88.00 万股。减持后,亚邦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374.0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4.2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亚邦创投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 2019 年 7 月 7 日,亚邦创投本次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未超过减持计划上限。
3、亚邦创投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鉴于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成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实施完成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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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在对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减持期间在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19 年 6 月 4 日,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 38.19 元/股,减持期间在 2019
年 6 月 5 日及以后,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 38.08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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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亚邦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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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 1、关于本合伙企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告知。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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