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Jiangsu Gia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Feb 16, 2022

55687_rns_2022-02-16_2518a86f-6c52-4c85-adaa-01e9025e45f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

  • 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在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俊先生主持。

  •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符合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 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 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 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 派送现金股利:P1=P0 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 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 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 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 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 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 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 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 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 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 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 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优先配售

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 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

股 A 股票;

  •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

  • 期可转债;

  •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本

息;

  •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 并行使表决权;

  •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

  • 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 (3)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

  • 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 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 4)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 5)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 6)拟修改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7)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

  • 9)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

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 1)公司董事会;

  • 2)债券受托管理人;

  •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

  •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 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新建高精密、高性能传动系统组
件生产项目
31,445.14 30,519.05
2 MIM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升级
改造项目
16,612.00 16,612.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3,509.60 12,868.95(注)
合计 61,566.74 60,000.00

注: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出资 100 万美元收购 TBDx Inc.发行的优先股,按照购买日即 期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640.65 万元,该项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度中, 已扣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前六个月至今的财务性投资 640.65 万元。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 的实际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的 规定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八)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 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九)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

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 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涉及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用途、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编制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 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 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并初步确定了募集资金使用 方向。经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公司认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可行的,有助于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 更大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对公司股东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 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规 划等因素,公司特制定《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 指南第 5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 、审议《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

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 控;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规 划及融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 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