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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Gia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3, 2020
55687_rns_2020-07-03_f801e113-0a48-4548-ace2-ae7c5af2127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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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如下意见:
1、列入本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包括外籍员工),具备《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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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意以 2020 年 7 月 3 日为授予日,向 7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2062 万股限制性 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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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名:
施俊 谈春燕 陈攀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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