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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Gia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Jan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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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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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研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 的相关规定以及精研科技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精研 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 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中泰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精研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12 月 28 日,培训小组在精研科技公司会议室通过发放课件要求持 续自主学习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案例,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培训内容 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规。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 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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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精研科技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本次培训人员为陈胜可(保荐代表人)、杨亦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 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财务部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精研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 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 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 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 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精研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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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0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胜可 李 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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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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