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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Gia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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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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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 [2020] 第 020017 号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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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9 年度)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 | 1-6 |
|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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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A d d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1 5 层 F15,Sichuan Building East,No.1 Fu Wai Da Jie,Xicheng District,Beijing,China 电话(T e l ):0 1 0 - 6 8 3 6 4 8 7 8 传真(F a x ):0 1 0 - 6 8 3 6 4 8 7 6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 2020 ]第 020017 号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研科 技)《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精研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精研科技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精研科技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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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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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精研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 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精研科技2019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精研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精研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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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页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以定价发行和网下询 价配售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 38.70 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51,400,000.00 元,扣除承 销费和保荐费 6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82,400,000.00 元,已由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存入公司账户。其中: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1001240000000250)收到人民币 530,045,000.00 元、公司在花 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1777637211)收到人民币 63,380,000.00 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489770800795)收到 人民币 170,000,000.00 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星港花苑支行开立的账户(账 号:483270819084)收到人民币 18,975,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75,000.00 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425,000.00 元。
截止 2017 年 10 月 12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73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707,921,706.84 元,其 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41,568,367.78 元; 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9,091,321.71 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 目 229,091,321.71 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170,000,000.00 元;2019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7,262,017.35 元,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 元,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 产品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加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 币 4,197,893.50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7,395,587.39 元。具 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763,425,000.00 |
|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241,568,36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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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1页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399,091,321.71 |
|---|---|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手续费净额(+) | 7,694,400.73 |
|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67,262,017.35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 0.00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 加: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手续费净额(+) | 4,197,893.50 |
| 募集资金2019年12月31日应结存余额 | 57,395,587.39 |
| 募集资金2019年12月31日实际结存余额 | 57,395,587.39 |
| 差异 | —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 年3 月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 年3 月21 日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常州钟楼支行营业部三家银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 年10 月27 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家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 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并要求公司一次或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 (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该三家银行应当及时以 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保荐机构应定期或不定 期对本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例行性现场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专项调查)。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1001240000000250 | 530,045,000.00 | 55,880,367.60 | 活期存款 |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777637211 | 63,380,000.00 | 1,515,219.79 | 活期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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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2页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489770800795 | 170,000,000.00 | 2019/01/ 08日销户 |
|
| 合计 | 763,425,000.00 | 57,395,587.39 |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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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3页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763,425,000.00 | 763,425,000.00 | 763,425,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262,017.35 | 67,262,017.35 | 67,262,017.35 | 67,262,017.35 | 67,262,017.35 | 67,262,017.35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7,921,706.8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 累计实现的效 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扩建高密度MIM 产品生产基地 项目 |
否 | 530,045,000.00 | 530,045,000.00 | 64,752,070.92 | 475,776,969.88 | 89.76 | 2020年10月 31日(注1) |
152,408,385.53 | 332,871,863.24 | 是 | 否 | ||
| 2、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63,380,000.00 | 63,380,000.00 | 2,509,946.43 | 62,144,736.96 | 98.05 | 2020年10月 31日(注1) |
注2 | 否 | ||||
|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70,000,000.00 | 170,000,000.00 | 170,000,000.00 | 10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63,425,000.00 | 763,425,000.00 | 67,262,017.35 | 707,921,706.84 | 92.73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合计 | 763,425,000.00 | 763,425,000.00 | 67,262,017.35 | 707,921,706.84 | 92.7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注1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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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4页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情况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
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扩建高密度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部分实施地点至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62号。 2015年12月,公司取得了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的备案通知书(钟发改备[2015]50号),备案总投资53,004.50万元,全部 使用募投资金投入,计划实施地点全部位于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59号。2017年,公司通过受让方式取得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62 号的房产和土地。截至2017年11月,公司已在原实施地点(棕榈路59号)上累计投资21,803.71万元,后续将继续投资16,200.79万元。根 据公司的发展规划,该募投项目剩余的15,000.00万元在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62号上实施和投资。 “扩建高密度MIM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地点的原因:(1)原募投项目编制至今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公司的业务规模持续 扩大,现有的场地、厂房已经不足以安置募投项目中所涉及的设备;(2)新选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62号”与已选址“常州市钟 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59号”临近,属于就近选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管理。 信息披露:公司已于2017 年11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
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 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41,568,367.78元的专项说明,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年11月2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3837号《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17年11月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241,568,367.78元用于置换 先期投入项目资金。 信息披露:公司已于2017 年11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
不适用 |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况 |
本公司于2017 年11 月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17 年12 月7 日召开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 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 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含),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内有效。针对上 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11 月22 日和2017 年12 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和2017-023)。 2019 年10 月28 日,公司委托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购买1000 万元,期限为2019/10/29-2020/4/27 的“21001120194403”期 次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截止2019 年12 月31 日,该结构性存款未到期。具体内容详见2019 年10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包括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委托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购买1000 万元期限为 2019/10/29-2020/4/27 的“21001120194403”期次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以及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监管银行,其中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分行1001240000000250 账户的截止日余额55,880,367.60 元,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777637211 账户的截止日余额 1,515,219.79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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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5页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注 1: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 产基地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19 年 10 月变更为 2020 年 10 月 31 日。
变更原因:为稳步配合生产和研发过程中的设备需求,公司基于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及所处行业和市场因素,适时采购符 合相关条件的设备,目前尚有少部分设备未完全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以及部分设备的余款尚未支付完成的情况,导致募投项目尚未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 用完毕。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验收结算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 原则,公司拟将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到 2020 年 10 月 31 日。
注 2: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建成将提升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开发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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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