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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Gia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Nov 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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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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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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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研科技”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2 日对江苏 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精研科技 | 被保荐公司简称:精研科技 | 被保荐公司简称:精研科技 | 被保荐公司简称:精研科技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史玉文 | 联系电话:025-83387742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丽 | 联系电话:025-83387763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史玉文、黄勇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 ||||
| 现场检查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2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公司“三会”资料;核查董监高变 动资料及相关公告;核查股东持股情况;查看公司办公楼、厂房等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核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其他投资情况、董监高的兼职情况;查阅公司财产权属证 明、财务会计制度等。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查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转情况,核查审 计部门人员资料;查阅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文件、原始凭 证及其他资料进行了查阅、存档等。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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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报告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如适用) |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如适用)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与公告相 关的会议记录、审批流程、用印记录,同时查阅深交所相关的信息披露网站等。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 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关联方清单,查阅公司用章登记管理 记录、银行对账单,核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等。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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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报告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 户明细表及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实地察看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等。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财务报表、重要合同、业绩预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 营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股东名册,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核查相关承诺的履行情 况等。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核查现金分红的制度建立情况,查阅公司大额合同、大额资金往来、 支付凭证、相关审批手续,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发现公司2018年1-6月经营业绩亏损,2018年7-9月实现扭亏 为盈,因此,现场检查对应期间,公司存在业绩大幅波动的情况。 经核查,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亏损情况,一方面主要由于整体行业及下游客户的市场 需求出现持续性波动,从而造成了公司营业收入大幅波动的情况;另一方面,为了充分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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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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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压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公司管理层在产品技术研发、固定资产投资以及 市场行业布局等方面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持续投入,从而使得公司的经营成本加重,间接影响 了公司的经营业绩。2018 年 7-9 月,随着下游客户需求增长及公司上半年开展的研发项目逐 步投入量产,公司经营业绩有了明显好转,进而实现了扭亏为盈。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提醒公司时刻关注行业及主要客户市场的变化情况,持续加强内 部控制,优化公司的内部治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特别提醒公司要加强研发投入的预算管 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固定资产的投资节奏。同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 管要求,持续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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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史玉文 石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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