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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Gia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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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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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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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 ” “ ” “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精研科技 、 公司 或 发行人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精研科技在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6 号)文件《关于核准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8.7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85,1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42.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73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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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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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 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 户中支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 之间确定)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 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史玉文、石丽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单独或共同到 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 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 况良好。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户名 | 开户行 | 资金用途 | 银行账号 | 账户 类别 |
账户余额 (万元) |
|---|---|---|---|---|---|
| 精研科 技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分行 |
扩建高密度MIM产 品生产基地项目 |
1001240000000250 | 募集 资金 专户 |
21,342.20 |
| 精研科 技 |
花旗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1777637211 | 募集 资金 专户 |
3,300.01 |
| 精研科 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钟楼支行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充营运资金项目 |
489770800795 | 募集 资金 专户 |
2,147.53 |
| 合计 | 26,789.74 |
三、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76,3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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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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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减: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49,614.22 |
| 加: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手续费净额 | 61.46 |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26,789.74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6,789.7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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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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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6,342.50 | 76,342.50 | 76,342.50 | 76,342.50 | 76,342.50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34,574.92 | 34,574.92 | 34,574.92 | 34,574.92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49,614.2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扩建高密度MIM产品生产基地 项目 |
否 | 53,004.50 | 53,004.50 | 18,259.22 | 31,714.36 | 59.83% | 2019年10月 | 7,280.36 | 是 | 否 |
| 2、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6,338.00 | 6,338.00 | 1,457.83 | 3,041.98 | 48.00% | 2019年10月 | - | 注1 | 否 |
|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7,000.00 | 17,000.00 | 14,857.87 | 14,857.87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6,342.50 | 76,342.50 | 34,574.92 | 49,614.22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76,342.50 | 76,342.50 | 34,574.92 | 49,614.2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况 |
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扩 建高密度MIM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部分实施地点至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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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 2015年12月,公司取得了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的备案通知书(钟发改备[2015]50号),备案总投资53,004.50万元,全部使 用募投资金投入,计划实施地点全部位于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59号。2017年,公司通过受让方式取得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62号的房 产和土地。截至2017年11月,公司已在原实施地点(棕榈路59号)上累计投资21,803.71万元,后续将继续投资16,200.79万元。根据公司的发 展规划,该募投项目剩余的15,000.00万元将在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62号上实施和投资。 “扩建高密度MIM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地点的原因:(1)原募投项目编制至今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公司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 现有的场地、厂房已经不足以安置募投项目中所涉及的设备;(2)新选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62号”与已选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 区棕榈路59号”临近,属于就近选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管理。 信息披露: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
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41,568,367.78元的专项说明,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 月2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3837号《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17年11月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241,568,367.78元用于置换先期投入项目资 金。 信息披露: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
不适用 |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情况 |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17年 12月7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 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2日和2017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和2017-023)。 2017年12月11日,公司委托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购买8000万元,期限为2017/12/11-2017/12/28的“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7 年第321期收益凭证”的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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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监管银行。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 1: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建成将提升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开发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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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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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精 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18]002308 号)。报告认为,精研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精研科技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精研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精研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除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以外,精研科技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 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精研科技在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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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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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史玉文 石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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