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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General Science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May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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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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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公司薪酬绩效考核体系,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 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效吸引和保留优秀 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满足公司对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巨大需求,建立 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在充分保障股东权益的前提下, 公司拟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或“本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激励 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保证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加强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设 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公 司股票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 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 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考核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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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对公司业绩增长目标达成和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其他骨干员工,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 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 核期内与公司(含分、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且未参与除本公司 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实施的股票激励计划。

四、考核机构

  •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 责领导、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接受董事会授权,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 并监督考核结果的执行情况。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 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该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 4、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

  • 5、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

  • 议,并由董事会最终审核考核结果。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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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净利润增长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条件。本计划授予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若要解除限售,公司各年度业绩需满足以 下指标: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年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年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0%

备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 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个人当年实际解 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 划分为优秀、合格、待改善、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 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优秀A 合格B 待改善C 不合格D
考核得分(S) S≥90 85≤S﹤90 75≤S﹤85 S﹤75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5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上述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其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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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 1、考核期间:激励对象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 2、考核次数:激励计划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 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并根据考核报告最终确定激励对象的 解锁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 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2、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及相关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档,考核结果作 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并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 3、为保证绩效考核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考核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

  • 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 4、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10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公司人力

  • 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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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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