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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General Science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May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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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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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 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 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 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且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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