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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General Science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Sep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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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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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04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653,808,089.09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六个月 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88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 174,919,08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860,601,898.2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3,832,600.00 元后,净募集 资金共计人民币 806,769,298.2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到位,并由经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苏公 W[2016]B 150 号 《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全钢二期工程项目 75,714.93 75,714.93
2 轮胎技术研究中心建
设项目
5,162.00 4,962.00
合计 80,876.93 80,676.93

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需求,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 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 人民币 653,808,089.0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全钢二期工程项目 649,479,386.09 649,479,386.09
2 轮胎技术研究中心建
设项目
4,328,703.00 4,328,703.00
合计 653,808,089.09 653,808,089.09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出具了苏公 W[2016]E1610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根据上表,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53,808,089.09 元。

四、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 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6 年9 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653,808,089.0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 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置换情况进行审核并 出具了《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16] E1610 号), 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6 年9 月23 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 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实际 情况相符。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 资金人民币 653,808,089.09 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置换的资金金额已经过会计 师事务所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653,808,089.0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 1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经营生产发展需要,具有必要 性和合理性。

( 2 )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 3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 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 4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53,808,089.0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653,808,089.09 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 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报备文件

  • 1、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4、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