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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DongHua Testing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Nov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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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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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东华测试 股票代码:30035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刘士钢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北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罗沔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北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刘沛尧 通讯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永兴街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王瑞 通讯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永兴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瞿喆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主动减持、被动变动)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 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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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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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东华测试、公司 | 指 |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刘士钢、罗沔、刘沛尧、王瑞、瞿喆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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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刘士钢
姓名:刘士钢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件号码:321024196003**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北路
(二)罗沔
姓名:罗沔
性别:女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件号码:321024196007**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北路
(三)刘沛尧
姓名:刘沛尧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件号码:321282198509**
住所:江苏省靖江市永兴街
(四)王瑞
姓名:王瑞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件号码:32128219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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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江苏省靖江市永兴街
(五)瞿喆
姓名:瞿喆
性别:女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件号码:310112197901**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士钢持有公司48.9921% 股份,为东华测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沔为刘士钢之妻,刘沛 尧为刘士钢哥哥之子,王瑞为刘士钢妹妹之子,瞿喆为刘士钢姐姐之 女。刘士钢与罗沔、刘沛尧、王瑞、瞿喆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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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导致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因自身资金需要进行减持导致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减少。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 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东华测试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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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前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导致持股比例降低。2016年1月29日至 2016年12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698.14 万股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6.08%下降至 61.04%。
上述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17年1月23日至2018年7月13日,公司多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累计被动增加0.0218%。具体变动情况如 下:
| 下: | ||||
|---|---|---|---|---|
| 变动时间 | 变动前总股本 (股) |
变动后总股本 (股) |
变动时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股) |
变动 比例 |
| 2017年1月23日 | 138,370,201 | 138,350,201 | 84,453,320 | 0.0088% |
| 2017年6月29日 | 138,350,201 | 138,3412,01 | 84,453,320 | 0.0040% |
| 2018年7月13日 | 138,341,201 | 138,320,201 | 82,003,320 | 0.0090% |
| 合计 | —— | —— | —— | 0.0218% |
2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导致持股比例降低
2017年9月19日至2021年11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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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694.6490万股,持股比例减少5.02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变动期间 | 变动方式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 刘士钢 | 2017.9.19至 2017.9.20 |
大宗交易 | 13.3100 | 120.0000 | 0.8674% |
| 刘士钢 刘沛尧 |
2018.5.18至 2018.9.21 |
集中竞价 | 11.3948 | 139.0000 | 1.0048% |
| 刘士钢 | 2018.9.13 | 大宗交易 | 8.2500 | 37.5390 | 0.2714% |
| 刘士钢 瞿喆 刘沛尧 王瑞 |
2019.1.8至 2019.3.15 |
集中竞价 | 9.1929 | 109.6700 | 0.7929% |
| 刘士钢 | 2019.9.19 | 集中竞价 | 14.6109 | 100.0000 | 0.7230% |
| 刘士钢 刘沛尧 瞿喆 |
2020.11.4至 2021.1.15 |
集中竞价 | 15.2311 | 107.7500 | 0.7790% |
| 罗沔 | 2021.11.12 | 大宗交易 | 36.4700 | 80.6900 | 0.5834% |
| 合计 | —— | 694.6490 | 5.0218%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如 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刘士钢 | 73,621,320 | 53.2061% | 67,765,930 | 48.9921% |
| 罗沔 | 9,360,000 | 6.7645% | 8,553,100 | 6.1836% |
| 刘沛尧 | 736,000 | 0.5319% | 497,000 | 0.3593% |
| 王瑞 | 368,000 | 0.2660% | 350,000 | 0.2530% |
| 瞿喆 | 368,000 | 0.2660% | 340,800 | 0.2464% |
| 合计 | 84,453,320 | 61.0343% | 77,506,830 | 56.0343%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138,370,201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
本为138,320,201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士钢持有的公司股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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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质押股数1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8,320,201股的12.07%。
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 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 当披露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士钢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最近3年不存在证 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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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 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东华测试股票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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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 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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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士钢、罗沔、刘沛尧、王瑞、瞿喆
日期: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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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2、联系电话:0523-84908559
-
3、联系人: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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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208 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北 侧) |
| 股票简称 | 东华测试 | 股票代码 | 30035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刘士钢 罗沔 刘沛尧 王瑞 瞿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北路 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北路 江苏省靖江市永兴街 江苏省靖江市永兴街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 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合计持股84,453,320股 持股比例:合计持股61.0343%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138,370,201股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合计持股77,506,830股 持股比例:合计持股56.0343% 变动比例:5.0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为138,320,201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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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17 年 0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 方式:主动减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不适用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继续增持 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 否 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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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
刘士钢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
罗 沔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
刘沛尧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
王 瑞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
瞿 喆
日期: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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