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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DongHua Testing Technology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0
Oct 1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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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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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0-032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 王瑞先生、瞿喆女士,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立先生及范一木先生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刘士钢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 士合计持有公司79,391,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40%),计划在 可减持之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总数不超过6,902,17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4.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下同)。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9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0.09%,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725 股,占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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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比例0.0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范一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9,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与部分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别 | 持股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刘士钢 | 控股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 |
68,765,930 | 49.72 |
| 罗沔 | 9,360,000 | 6.77 | |
| 刘沛尧 | 566,000 | 0.41 | |
| 王瑞 | 350,000 | 0.25 | |
| 瞿喆 | 349,300 | 0.25 | |
| 范一木 | 董事、副总经理 | 209,550 | 0.15 |
| 陈立 | 董事、副总经理 | 118,900 | 0.09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
3、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
刘士钢拟减持:不超过6,635,87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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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沔不减持;
刘沛尧拟减持:不超过11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 王瑞拟减持:不超过7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 瞿喆拟减持:不超过7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 陈立拟减持:不超过29,7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 范一木拟减持:不超过52,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自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 持,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 日后的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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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 锁定期满后,在亲属刘士钢及其他关联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的25%,在亲属刘士钢及其他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陈立先生、范一木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 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2015 年7 月10 日,公司发布《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自2015 年7 月10 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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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 王瑞先生、瞿喆女士承诺:自首次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截至本公告日,刘士钢先生、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 瞿喆女士、陈立先生、范一木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 持事项不存在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 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刘士钢先生、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王 瑞先生、瞿喆女士、陈立先生、范一木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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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10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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